建党一百周年之际,为继承党的优秀传统,弘扬党的精神,坚固党的意志。贯彻国家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活跃同学们课余生活,锻炼身体的同时增强同学们集体荣誉感,提高各班集体凝聚力,促进班级团结和谐,校团委经研究决定举办拔河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四、组队方式:以辅导员为单位组队参赛。每队15人,其中男生5人,女生10人。
1.比赛班级分为四组、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的方式进行。
2.当日比赛开始前,参赛队按照每15人一个纵队站立准备,比赛开始后,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,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界线为赢。
3.每队由辅导员指派一名同学担任领队,负责本队的组织工作。比赛场地由领队抽签决定。
4.每局比赛期间不计算时间,直到裁判决定胜负为止,小组赛采用三局两胜,决赛采用单淘汰制。
5.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年级本班学生(如有外援,立即取消比赛的参赛资格,成绩作废)。
1.各参赛队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,比赛开始1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,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,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。
2.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,必须在比赛现场旁等候工作人员作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。
3.观赛人员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指挥,站在规定的比赛区域外观看,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班学生,除参赛队员外,其余人员不可上场帮忙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。
4.为保证比赛的安全,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;裁判未判胜负前,手不能松开绳子。
5.比赛应本着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的精神,重在参与,注意安全,量力而行。比赛过程中未经裁判示意不得丢弃绳索,以免造成双方队员受伤,违者负全部责任。
6.所有参赛队伍辅导员务必到场,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组织工作。
校团委体育部